重点研发计划制定规定/重点研发计划配套实施细则

应急管理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有关要求

应急管理部作为主责单位时,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要求如下: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应急管理部负责重点专项的整体组织实施,对专项实施绩效负总责。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具体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申报受理、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监督检查及综合绩效评价等环节。

将安全生产纳入业绩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并严格奖惩兑现。发生事故的单位,一律不能参加评优树先活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工作,由矿负责组织实施。

应急管理部门:承接原安监局职能,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包括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等,形成从申报到执法的一体化管理链条。

首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这要求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从而增强其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其次,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

您的建议充分反映了基层的实际情况,提出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总值班室和应急部门应急指挥中心职责”的建议,对于全省应急值班机构更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水平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中央网信办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

1、《中央网信办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如下:总则与适用范围细则依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旨在通过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简称“网安专项”),满足国家网络安全战略需求,服务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

2、适用范围本细则明确适用于中央网信办主责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以下简称“网安专项”),规范了该专项的管理与实施流程。实施原则网安专项实施遵循三大原则:服务国家需求:以国家网络安全战略为导向,聚焦关键领域和实际问题。

3、个重点专项领域涵盖制造业、信息技术、新材料、能源交通等关键领域,具体包括:高端装备与制造: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智能机器人。信息技术: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信息光子技术、多模态网络与通信、微纳电子技术、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区块链。

4、资金管理规范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深地专项资金管理采用分层责任体系:主责单位对资金管理负总责,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具体工作;承担单位作为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日常监督;项目(课题)负责人需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的意见

1、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的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明确管理方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推动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关键,其管理应坚持“四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同时,要平衡科研自主性与资金使用效能。

2、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的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管理原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推动关键领域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重要抓手,其管理应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

3、课题绩效评价或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为“结题”或“未通过”的,结余资金由专业机构收回。新规定出台背景与目的背景: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财务管理。

4、财政部关于加强研发费用的相关措施主要包括修订并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发布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以及提出加强企业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5、目的: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内容:该通知明确了结余资金的定义、计算方式、使用范围以及审批流程等,确保结余资金能够得到有效利用。

2025国家重大专项限项规定

025年基金限项规定核心内容如下:职称差异化管理高级职称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含所有类型),非高级职称人员主持的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但可参与申请的科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需注意,2022年前立项的项目不计入在研项目总数,此规则旨在平衡科研资源分配,避免过度集中。

项目负责人:无学历、职称、年龄限制,有匹配能力精力,是研究思路提出者和实际主持者,外籍及港澳台科学家受聘内地单位可担任,港澳申报人员需爱国爱港、爱国爱澳。限项要求:在其他国家科技计划达限项后仍可承担本专项,但一般不超一项。

限项申请规定:执行《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申请注意事项: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6月23日16时。申请人应按照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限申报1个项目,在研传染病专项项目不超过1个。限项规则:负责人及骨干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特定国际合作项目除外)。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新申报退出原项目团队,退出后原则上1年内不得牵头新项目。

此外,2025年度专项项目指南涵盖根际微生物与农业增产、重大疾病智慧诊疗等前沿交叉领域,部分项目最高资助可达1000万元。申请条件与要求申请人资格:需主持或正在主持国家级研究类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得为博士后、在校研究生或无依托单位人员。

细则!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及支持强度范围

1、在线填写项目信息,选择“2022年度项目-前资助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上传签字盖章的申报书及附件(PDF格式),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账号登录后点击“推荐”,提交至武汉市科技局。各区推荐材料:电子版:单位推荐函(PDF扫描版)、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PDF及Word版)、所有项目申报书及附件。

2、022年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如下:申报范围项目原则上需符合武汉“965”产业发展方向,具体包括:支柱产业领域:突出“光芯屏端网”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制造和服务、大健康和生物技术(含现代农业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急需补短板的关键技术研发。

3、项目申报:无纸化申报,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诚信承诺书、申报书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17:00。项目推荐:由归口管理单位(市州科技局、高校院所等)遴选审查后网上推荐,导出汇总清单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推荐函和汇总表,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7:00。

4、市科技局发布2022年湖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助企纾困类)申报通知,支持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竞争择优方式申请50万元项目资助,企业需自筹不低于1:1配套资金。 具体事项如下:支持对象与名额分配支持对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5、湖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需满足10项要求,并遵循特定流程,具体内容如下:申报要求申报单位资质 注册于湖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较强科技研发能力和规范运行管理条件。企业注册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前。

6、025年武汉市骨干高企瞪羚计划对遴选出的瞪羚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后补助,支持企业自主确定的项目研发。申报条件如下:申报对象范围企业需为武汉市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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